接安宁区社保局通知,原“五七工、家属工”可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1.具有兰州市城镇居民户籍
2.1994年12月31日前,工作满3年以上的“五七工、家属工”
二、提供材料
1.单位申报审核表(一式三份)
2.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户口本户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1994年之前单位原始会计凭证(工资单)原件
三、办理时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5年12月18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人事处305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四、缴费方式和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保险费用由本人全额缴纳。具体缴费标准与养老金标准详见附表。
五、其它问题处理
原“五七工、家属工”按政策规定纳入养老保险管理后,其享受的其它相关待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低保等)不再重复享受。
有关事项可直接咨询安宁区社保局廖老师,联系电话:7661143。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7631106。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15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