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甘教人函[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这次选拔范围主要是在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五大产业集群和新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五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科教、文卫等民生事业领域作出特殊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内。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者。
2. 在学术技术领域有重大发现、发明或创造,填补了省内、国内某项空白,或具有省内、国内外领先水平。
3. 在科学技术引进与应用、推广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性问题,在我省重点产业产业链延伸和补链环节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
4. 在医疗、教育、文化事业等领域有独到的创造,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才。
以最近5年内取得的成果为主。
二、申报材料:
1. 各学院关于选拔推荐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每学院限报1人);
2. 专家情况一览表、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登记表各3份(可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www.rst.gansu.gov.cn);
3. 个人单行材料1份。
4. 获奖证书影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1. 请申报学院于3月19日将推荐人材料上报人事处(305),逾期不再受理。
2. 联系人:姚非 孙晨蕾 联系电话:7631106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