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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的通知
2014-05-13 14:59     (点击: )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相关文件精神,2013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软件信息管理系统已启用,并已与省内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运行。在运行期间发现有我校参保教职工身份证姓名与本人医疗保险证、软件信息库、个人门诊帐户(医疗保险存折)姓名信息不相符,影响到个人住院就医和门诊帐户的划拨。

    为方便教职工正常就医,请认真核对个人身份证与医保证、个人帐户姓名是否一致,如有不符,请于2014年5月20日之前携带本人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人事处(行政楼305)登记并变更个人信息;个人帐户姓名由本人去农行更改,并到我校人事处登记新的帐号。请各位教职工在规定日期以前确认个人信息,以确保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软件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顺利运行。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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